住房城鄉建設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節約型校園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示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科[2007]245號)(二)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建[2007]558號)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 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學校節約型校園建設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節能節水工作的意見》(建科[2008]90號)
(四)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財建[2011]207號)
(五)住房城鄉建設部 教育部《高等學校節約型校園建設管理與技術導則》(試行)(建科[2008]89號)
(六)住房城鄉建設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校園建筑節能監管系統建設技術導則》及有關管理辦法的通知(建科[2009]163號)
第四條 驗收條件:
(一)完成示范項目批復文件中規定的建設內容,并由建設單位完成自查自驗;
(二)對按監測50棟建筑核定補助資金的高校,能耗及水耗監測計量點數總和不得低于1000個(不包括學生宿舍和家屬區),對按監測50棟以下建筑核定補助資金的高校,平均每棟建筑能耗水耗監測計量點數不得低于20個;
(三)完成數據中心機房建設、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安裝,能夠正常接收建筑能耗水耗計量數據和進行統計分析并上傳數據;
(四)符合《高等學校校園建筑節能監管系統建設技術導則》(建科[2009]163號)要求;
(五)能耗水耗監測設備連續運行2個月以上,數據采集傳輸真實、可靠、穩定;
(六)中央財政資金的使用及管理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七)節約型校園建設相關資料齊全。
第五條 驗收內容:
(一)校園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情況;
(二)數據中心建設情況;
(三)平臺軟件功能情況;
(四)能耗水耗監測情況;
(五)配套制度建設情況;
(六)節能節水效果。
第六條 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節能監管體系示范項目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會同教育部發展規劃司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地方高校節能監管體系示范項目由當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