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二O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印發了《2011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現結合電工行業工作實際,摘錄如下,供參考。]
2011年全國標準化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圍繞服務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這條主線,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統籌國內國際標準化工作,強化工作機制創新,加強管理和協調配合,加快標準研制和體系建設,著力提高標準化工作的適應性和有效性,為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基礎和導向作用。按照這一總體要求,201l年的標準化工作要繼續落實農業標準強基礎、工業標準上水平、服務標準拓領域、安全標準保民生、國際標準謀突破、標準化管理強能力的部署,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圍繞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發揮農業標準化的基礎作用 (略)
二、圍繞促進工業由大變強,進一步完善工業標準體系
(八)著力抓好制造業的標準化工作。進一步加強先進裝備制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等產業的重要標準制修訂力度,著力加強重大戰略產品、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基礎通用標準的研制,提高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質量和系統集成水平,為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增強企業品牌創建能力和產業競爭力提供支撐。
(九)加強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略)
(十)全面提高信息通信標準化工作水平。(略)
(十一)繼續推動循環經濟、高新技術、國家重大工程等標準化試點示范的建設,促進節能減排和新技術新成果標準的實施與推廣。
三、圍繞推動現代服務業大發展,不斷拓寬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的新領域 (略)
四、圍繞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帶動我國標準總體水平再上新臺階
(十六)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標準化工作。重點加大高端軟件、新一代移動通信、三網融合、軟件服務、數字電視演進技術、云計算等領域標準的研制力度。加強物聯網基礎標準及重點領域的應用標準研究,為物聯網產業發展做好技術支撐。
(十七)進一步完善能效和能耗標準體系。重點抓好節能基礎、節能管理、能源計量、能源審計、能源經濟運行等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推動廢舊產品回收利用共性技術標準的研究,強化煤化工、海水綜合利用標準的研究和制定。
(十八)抓好新能源領域的標準化工作。跟蹤國內太陽能、氫能和風電產業的發展,重點做好太陽能熱利用設備、光伏光熱發電、風力發電裝備、氫能利用基礎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加強智能電網標準體系研究,制定一批重要技術標準,為保障能源安全、促進能源高效利用提供支撐。
(十九)做好生物技術標準化工作。加強生物育種、生物農藥、生物肥料、綠色植物生長調節劑、全降解農膜和生物飼料添加劑等綠色農用生物產品標準制修訂。加強海水養殖新技術新品種、海洋生物活性物質、海洋生物酶分離提取純化技術等海洋生物資源開發標準研究工作。加強新型高效工業、食品、醫藥和環保用酶制劑等發酵工程和代謝工程技術標準研制工作。
(二十)抓好高端裝備制造業領域的標準化工作。依托國家重大專項開展大型客機標準化示范工作,推動大型客機標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強空間基礎設施標準化體系建設,不斷滿足衛星、遙感及其應用產業的發展。密切跟蹤海洋工程裝備的技術發展,加強海洋工程動力及傳動系統等關鍵系統標準化研究。跟蹤軌道交通裝備發展趨勢,不斷完善軌道交通裝備標準體系。推進機器人、智能儀器儀表等關鍵技術標準的研制,推動高檔數控機床、智能集裝箱等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的發展。
(二十一)抓好新材料領域標準化工作。加強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種玻璃、功能陶瓷、半導體照明材料標準制修訂,促進新型功能材料的發展。推進高品質特殊鋼、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有色金屬特殊材料標準的研制,促進先進結構材料的發展。加快碳纖維、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標準的研制,提升高性能復合材料的水平。強化納米材料標準研制,推進共性基礎材料的發展。著力加強新材料基礎標準、重要新材料產品標準和重要性能檢測方法標準的制修訂,構建新材料產業標準體系。
(二十二)抓好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標準化工作。跟蹤電動汽車示范工作,制定一批電動汽車標準和電動汽車充電技術及設施標準,完善電動汽車標準體系。跟蹤燃料電池汽車相關前沿技術的研發,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化與標準化的同步運行。
(二十三)積極探索戰略性新興產業示范試點。探索戰略性新興產業示范試點工作新領域、新模式,力爭上規模、上水平,努力做到與產業發展緊密聯系,發揮好示范工作的引領帶動作用,形成產業化和集約化。
五、圍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加強涉及公共安全、消費品安全、食品生產加工等領域的標準化工作(略)
六、圍繞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謀求我國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能力的新突破
(二十八)統籌國內國際,加強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管理,重點參與我國具有傳統優勢領域和市場優勢領域、國際熱點領域以及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標準制修訂工作,進一步提高我國在國際標準化領域的地位,積極開展IEC“入常”工作。
(二十九)配合我國外交外貿政策的實施,繼續做好與美、俄、德、日、韓、歐盟、東盟等國家和地區高層合作機制下標準化支撐和服務工作。積極做好對中亞五國及獨聯體國家標準化情況研究工作,與重點國家繼續簽署標準化合作協議,促進標準化國際交流和合作。
(三十)完善國際標準化活動跟蹤研究機制,全面跟蹤研究與我國經濟社會密切相關的國際標準動態,盡早介入、重點參與事關我產業利益和競爭力的國際標準制修訂,反映我國利益和要求,有效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增強我國產業、產品競爭力。
(三十一)積極推進我國技術標準在重點國家和地區的推廣應用,在電子信息、通信、高鐵、先進裝備制造以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對外工程設計和建設等領域,做好重要國家標準英文版翻譯出版工作,服務我國優勢技術和產業的海外發展,更好地開拓國內和國際兩個市場。
(三十二)加快國際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分層次培養我國國際標準化人才,利用多方資源培養具備擔任國際標準化組織領導職務的高層專家。進一步完善國際標準化專家管理系統,提高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人員的整體素質水平。
七、圍繞國家產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地方、企業等各方面的作用
(三十三)進一步強化行業協調推進機制。從國家利益和全局出發,統籌國際國內標準化工作,共同制定和實施標準化重大規劃和政策,加強標準化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的交流和研討,同推進重點領域的標準制定和實施,形成合力。加強行業標準的備案管理與協調,努力做到行業標準之間、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之間的協調統一。
(三十四)建立軍民標準化融合機制。深化標準化工作軍民結合,寓軍于民,探索軍民兩用標準相互轉化的程序和方法,建立標準化技術組織融合機制,促進標準化資源的軍民共建共享,盡快形成有機銜接、軍民兼容、協調互補的技術標準體系,推進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互動發展。
(三十五)進一步完善地方標準體系。根據地方特色和產業發展實際,編制好地方標準制修訂規劃、計劃,加大標準制修訂力度,建立健全符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地方標準體系。
(三十六)建立健全地方標準化工作新機制。協調本地各相關行業的主管部 門,發揮各自優勢,進一步完善協助管理有關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和標準科研項目、督促檢查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強化標準實施和信息反饋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共同推進標準化工作。加大信息服務和政策支持,建立推動企業、科研機構等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和國家標準化活動的工作機制,營造全社會共同做好標準化工作的良好氛圍。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區域交流與合作,運用標準化手段,引導特色優勢產業聚集,優化產業布局,在服務西部大開發、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戰略中發揮好帶動作用。
(三十七)進一步推進地方標準化示范試點建設。鼓勵地方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的特點,開展以增強區域綜合實力為重點的標準化示范市、縣建設,引導企業以提高產品附加值、延伸產業鏈、培育品牌為重點開展示范區建設,增強示范區輻射帶動作用。
(三十八)進一步提升企業標準化水平。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符合自身發展需要,包括技術、管理和工作標準在內的企業標準體系。貫徹落實《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強化企業產品標準責任主體意識,做好企業標準備案工作。鼓勵企業積極采用和參考國際標準,引導企業實質性參與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三十九)加大標準化宣傳與培訓力度,提高各級政府、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對標準化工作的認知度和標準化工作的影響力。重點加強對試點示范項目承擔單位相關管理人員、標準化管理機構新上崗人員的標準化基本理論、知識以及試點示范工作內容和要求的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和工作的有效性。
(四十)加強標準版權保護有關政策的宣傳,增強企事業單位、中介機構、行政執法機構等在生產、經營、服務、執法等活動中使用正版標準的自覺性,有效制止和打擊標準侵權盜版行為。
八、圍繞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加強標準化工作管理
(四十一)逐步實現標準化工作法治管理、科學管理和風險管理。提高標準化工作制度的建設質量,嚴格按程序辦事,增強標準化工作公開性和透明度。以科學的態度、科學的思維、科學的方法開展工作,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不斷提高標準化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做好風險預測和管理,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
(四十二)積極探索建立新形勢下的工作機制和模式。不斷總結和推廣多年來實踐的新經驗,繼續探索聯席會議、軍民融合、聯盟標準等工作新機制和新模式,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共同推進標準化工作。
(四十三)抓好國家標準的立項工作。以通用、基礎、強制性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為立項重點,滿足產業發展、科技創新和社會事業發展重大需求。堅持公開透明、充分協調、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相結合的原則,立項前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
(四十四)加強公益性科研項目管理工作。在做好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的基礎上,抓好公益性科研項目立項、驗收和項目實施全過程管理。重點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技術標準研究,爭取形成一批自主創新的高水平標準。
(四十五)強化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維護更新機制。重點加強通用、基礎、方法以及強制性標準的實施和推廣,促進標準在全社會的廣泛運用。加強對標準實施情況的跟蹤、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機制,為標準的修訂和廢止提供依據。
(四十六)加強對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管理。加快組建與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的技術委員會。結合國家標準化體系工程建設,創新技術委員會工作機制,健全技術委員會工作激勵和獎懲機制,適時調整設置不合理的技術委員會,對市場競爭性領域的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單位實行優勝劣汰,提高技術委員會工作有效性。
(四十七)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各地要加強對標準化研究機構、標準出版發行機構、組織機構代碼機構、物品編碼機構、標準化協會的領導和支持,提高標準化隊伍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湛、作風扎實、清正廉潔的優秀隊伍。
九、圍繞標準化事業長遠發展,集中力量抓好五件大事
(四十八)制定好標準化"十二五"規劃。貫徹落實中央部署,深入分析標準化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提出國家"十二五"期間標準化發展的目標任務、重點領域和政策措施,與國家標準化戰略的實施做到有機銜接。各部門、各行業和各地方要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十二五”行業和地方標準化發展規劃,積極爭取各方支持,爭取將標準化工作納入行業和地方"十二五"發展規劃。
(四十九)狠抓國家標準化戰略綱要的頒布和實施。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國務院關于培養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的精神,進一步補充完善綱要草案的內容,提出相應機制和針對措施,加快推進綱要早日頒布與實施。
(五十)加快標準化法的修改。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進一步加強標準化法的調研工作,加強與各部門的協調溝通,力爭取得實質性進展。
(五十一)整體推進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工程。完成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工程各項任務,構建起符合我國國情的標準體系、標準化技術組織體系、國際標準化工作推進體系和標準化保障體系。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點,制定好涵蓋各個方面的子規劃和子體系,支撐現代產業體系的發展。
(五十二)完成國家技術標準資源服務平臺建設任務。按照平臺項目第二階段建設任務要求,加強各資源數據庫和各子項目建設的組織協調力度,加快平臺各系統的集成和優化,進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