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電力供應相對緊張,而且這種局面還很難近期內解決。同時,電力生產成本還在不斷大幅度增加,因此,我國基本上屬于計劃經濟的電價體系在進行市場化改革后在許多情況下并不會帶來電價降低的結果[[i]]。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吸引更多的資金投入到電力項目的建設中,增加電力生產供應能力,成為我國電力工業發展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在電價水平的政策上政府首先要破除一種傳統觀念,認為電價越低越好,為了發展經濟應該揮制電價水平。從世界范圍內看,雖然世界各國電價水平相差較大,也缺乏比較的基礎,但是,作為一個規律,發達國家的電價水平相對較高,能夠保證電力企業獲得較好的收益,從而刺激投資維持充足的電力供應;而發展中國家則相反,傾向于控制電價水平,結果電力工業投資不足,缺電經常發生,經濟也沒有正常發展。以電價水平的政策選擇為標準,國際上存在高低電價兩種電價政策模式。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差異證明,發達國家的電價政策模式是更加合理的選擇[13]。相對于發展中國家人為地控制電價水平的做法,高電價政策實際上只是按市場規律即電力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加合理收益確定電價,而不是支持電力企業獲得壟斷高額利潤。如果我們用這個規律分析我國各省的電價政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關系,非常相似的結論是,電價水平越低的省,基本上都是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省;而電價水平高的省,都是經濟發展更好的省。雖然其中還有許多復雜的因素影響,但是,作為規律絕對不能人為地控制電價水平。目前我國電價政策在電價水平選擇上雖然文件這樣寫,但實際上沒有有意識地主動制定政策,政府的電價調整決策目前基本上都是電力企業給“逼”出來的。